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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法院柔性破局 企业重焕生机
www.ls.guanganpeace.gov.cn 】 【 2025-10-20 10:09:22 】 【 来源:广安日报

  “执行法官真给力!新协议让我们厂可以继续生产经营。”10月15日,某玻璃厂生产车间内机器轰鸣,负责人指着运转的生产线激动地说。

  

  这一转机,源于邻水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先抵押后租赁”复杂关系的执行案件的柔性化解——通过调整租约、搭建沟通桥梁,最终实现了抵押权人权益保障、小微企业存续发展以及资产买受人有序接收的“三方共赢”。

  

  法拍困局:十年租约成“拦路虎”

  

  2024年4月,邻水县人民法院在处置某建筑装饰公司已抵押的厂房时,发现该公司在明知厂房已设立抵押且面临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仍与某玻璃厂签订了长达10年的租约。买受人包某某依法竞得该厂房后,玻璃厂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拒绝搬迁,导致该笔价值600余万元的资产无法完成实际交付,执行工作陷入停滞。

  

  双方争议焦点突出:买受人包某某强调其通过合法拍卖取得厂房所有权,应依法接收资产;玻璃厂则直言“企业搬迁相当于重新建厂,前期投入将全部打水漂”。承办法官研判认为,若简单采取强制腾退,将直接导致玻璃厂生产线停摆、员工失业;若完全迁就现有租约,又将损害司法权威与买受人合法权益,案件执行工作陷入两难。

  

  破题之道:司法温度护航企业发展

  

  为破解困局,执行法官创新搭建“面对面+背对背”沟通平台:一方面向买受人阐释“保企业就是保民生、保发展”的办案理念,引导其从优化营商环境大局理解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另一方面深入玻璃厂调研,指导企业客观评估并梳理搬迁难点,协助其制定可行的生产衔接与过渡预案,让企业看到解决问题的现实可能性。

  

  经过多轮协调,今年9月10日,各方最终达成新的租赁协议:玻璃厂继续使用原租赁厂区部分空间,租期从10年大幅调整为3年;租期届满若不再续租,预留6个月搬迁缓冲期;租金按市场价重新核定。

  

  这场协议变更,既确保了抵押权人的债权实现与买受人的资产顺利交付,又为小微企业争取到宝贵的转型发展时间,有效避免了因司法强制执行可能引发的企业退出市场风险。目前该厂正开足马力生产,后续发展规划也有序推进。

  

  “‘百日执行攻坚’既要彰显司法力度,更要体现司法温度。”邻水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法院将持续完善涉企案件柔性执行工作机制,以精准司法服务化解矛盾,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更多司法动能。(甘冬 陈智雄)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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