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工伤复发又遇 “执行不能”,司法救助立即启动
生效判决遭遇“执行不能”,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无钱医治,怎么办?
时间回到2019年,冯大爷因在某煤矿公司工作时受伤,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邻水县法院判决某煤矿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款16万余元。
然而,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证,发现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已停止生产,公司名下既无银行存款,也无可供执行的有效资产,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
“我年纪大了,现在身体也垮了,工伤赔偿款遥遥无期,医生建议我尽快住院治疗,我实在没钱,咋整嘛……”申请执行人冯大爷愁容满面,话语中透着无助。
“涉民生案件无小事,群众的‘急难愁盼’不能等!得启动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机制。”执行法官拿起电话,主动联系冯大爷,详细指导其准备司法救助申请材料,细致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受伤治疗情况等关键信息,并第一时间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司法救助委员会审批。
“谢谢,太谢谢了!这下有救了……”冯大爷激动地连声道谢,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甘冬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