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全省首例“套路运”案件诈骗陷阱
求职被“宰”,67名货车司机被骗230余万元
专线运输,货源有保证,保底月入过万元……对这样的货车司机招聘广告,你是否动心了?然而,其中存在着一个“套路运”的新型诈骗模式,67名司机被骗了230余万元,甚至还被卷入经济纠纷吃了官司。日前,该诈骗团伙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打掉。7月28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依法对该起“套路运”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廖某某、张某、刘某等9名骨干成员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11年6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该案系我省首例“套路运”诈骗案,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办案民警、承办法官、受害司机及被告人,揭露层层加码的诈骗陷阱。
货车司机应聘成功后贷款买车
从“月入3万”到“负债累累”
2023年初,刘超(化名)在某招聘网站看到一物流公司发布的高薪聘请4.2米货车司机的信息,只要持有C1类驾照,便可投放简历。面对广告上写的优厚待遇,急于找工作挣钱的刘超投了简历,没过多久,物流公司的业务员联系了他,并要他到公司面谈。
“去的时候,他们的办公环境感觉很规范,20多个员工在那里办公……”据刘超回忆,面试时有好几个人轮流给他进行介绍,作出了一系列诸如“高薪保底”“专线运输”“车辆保修”“不装不卸”等承诺,总之,业务员告诉刘超,他仅负责开车拉货,只要每月跑够28天,便可月入3万元,另外,公司还帮助还车贷,年底还有年终奖等一系列优厚待遇。然而,这一切待遇的前提是刘超需要在公司操作下贷款买车。
面对高薪诱惑,刘超当场便下定决心入职,也同意贷款买车,并缴纳了2000元的求职意向金。后来,贷款购车的事办下来了,公司员工又对刘超说,因为资质原因,贷款没贷够,要想提车还需要再补缴费用。付了购车首付款的刘超,身上已经没什么钱了,但为了早点上岗挣钱,刘超硬着头皮又交了几千元。
拿到车后,刘超的第一感觉是“买贵了”。他说,“贷了15万元,感觉车子从车型到配置,最多不超过10万元。”虽然感觉已经有点不靠谱,但都走到这一步,刘超还是寄希望于拉货后能得到高薪。
跑单第一个月,刘超带着妻子一起。但事与愿违,刘超并没接到什么像样的单子,要么订单金额少,要么派出货运时间超长,甚至有时候都不派单……刘超妻子告诉记者:“我们为了省钱,运输的时候吃的都是方便面,也睡在车上,结果第一个月下来,挣的钱勉勉强强才还上4800多元的车贷。”
刘超夫妻找过公司,公司以“刚开始是这样的”等理由搪塞。刘超又坚持了一个月,结果还是一样,风餐露宿却没挣着钱。后来,刘超实在无法坚持,就没继续拉货了,而每个月高额的车贷他也还不上,刘超多次找公司交涉也一直被敷衍,直到听到公司被“端”,警方找上门,刘超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精心设计连环骗局
求职司机至少被“宰”三次
在“套路运”犯罪团伙设计的这场骗局中,像刘超这样被骗的求职司机还有很多,他们的被骗经历也几乎相同。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所有受害者在这场骗局中,至少要被“宰”三次。
第一次被“宰”是求职者确定入职后缴纳的意向金,只有交了钱,该团队才会启动办理购车贷款等,意向金金额在几百元到1万元之间。求职者应聘成功后,则面临第二次被“宰”,团伙业务员会将其带到指定的关联汽车销售公司购买车辆。实际上,团伙成员已与相关车商勾结,将车辆价格至少恶意虚高2万元出售给求职者,非法赚取差价。“比如,有的车价格本来是12万元,但他们出售给求职者的价格则要虚高4万元至5万元,车价达到16万元甚至17万元。求职者还没开始上班,就已经被骗了一大笔钱。”办案人员介绍,因车价被蓄意抬高,贷款金额相应增加,团伙成员借此再次从贷款公司及汽车销售商处获取非法返点回扣,但想到每月的高薪,许多求职者就这样认了。第三次被“宰”则是在金融贷款机构已经足额发放贷款,汽车销售公司已办理好车辆登记后。此时,团伙公司便以求职者车辆贷款不足额、保险费用未缴纳等理由,继续骗取求职者交钱,在这个过程,他们则是“见人下菜”,观察求职者的情绪和经济状况,为了高薪,求职者不得不从,又继续支付1000元至3万元不等,办案人员将其称之为“逼款”,钱交完,求职者才能提车。
提车后,团伙公司则会安排求职者与实际存在物流货运的公司签订联合运输协议,约定每月26天至28天的货运时间,然而实际的订单却无法让司机达到约定货运时间,“你根本跑不够,每个月遇到节假日就不派单。”采访中,两名受害人向记者说道。
许多求职司机无法盈利,便不再接单,要求退车,售后人员在后续的纠纷处理中,又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当某家物流公司售后纠纷较多时,即采取关闭公司的方式以逃避退款,并另成立新公司继续作案……
据统计,此案经核实共有67名受害者,累计被骗金额超过230万元,其中,亏损最大的受害者达到了5万余元,糟糕的是,这些受害者由于还不上贷款,纷纷被金融机构起诉,还陷入了经济纠纷的漩涡中。
退赃95万余元
团伙成员均获刑
记者了解到,该诈骗团伙人员众多,分工明确,除以廖某某、张某、刘某为首的9名主要成员外,更多是业务员,主要负责主动联络和对接求职者,他们的业绩收入靠的就是吸引求职者贷款高价购车这一环节,已被刑事处理的公司业务员毛某某告诉记者,“每成一单,根据成单金额,能拿到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提成。”
7月28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依法对该起涉及“套路运”的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9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各被告人的相关犯罪情节、涉案金额、认罪悔罪态度及退赃退赔情况,法院判决9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11年6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其他业务员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缓刑。
承办法官表示,该案犯罪模式具有明显的欺骗性和组织性特征:首先,被告人通过频繁更换空壳公司逃避监管,制造合法经营的假象;其次,虚构“高薪保底”“固定专线运输”等根本不存在的待遇,从虚假宣传、夸大收入到强制贷款购车,最终通过车辆差价、高额利息等非法获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承办法官表示,案件审理期间,各被告人已共计退赃95万余元(不含另案处理退赃的15万余元),退赃金额约为被害人受骗金额的50%左右。
该起“套路运”案件犯罪,具有涉及人数多、危害面广的特点,不仅诈骗受害者数万元,还让其陷入了“负债”困境。在此,成都政法机关对类似侵害群众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同时提醒求职者,对于“低门槛高收入”的招聘信息要保持警惕,签订合同时需核实企业资质、车辆产权等重要信息,若发现公司频繁变更名称或要求贷款购车等异常情况,应及时举报和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