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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法院:“拒执”无出路 履行是正道
www.ls.guanganpeace.gov.cn 】 【 2023-05-11 10:05:40 】 【 来源:“广安中院”

  案例一

  

  肖某与冯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邻水县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由冯某向肖某支付赔偿款49090元。由于冯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肖某遂向邻水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QQ截图20230511100501.png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冯某名下财产发起线上线下查询。经反馈,均未发现冯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与冯某联系,冯某均以自己没钱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在采取冻结其名下账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后,对其作出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司法处罚决定,并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将冯某成功拘留 。

  

  “我真的没钱,还不了。”

  

  拘留期满后,冯某态度仍然十分强硬,始终以自己没钱为由搪塞。为核实冯某所述情况,执行干警决定现场搜查冯某随身携带的手机。执行干警发现冯某为逃避执行,在自己微信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下,使用其女儿的身份信息开设微信账号并使用,资金流水超过该案执行标的额。因冯某名下有足额资金流水却未用于还款,执行干警告知其涉嫌拒执犯罪的法律后果,冯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及法律底线,后悔不迭,立即开始筹措资金,同时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积极与肖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在5日后全额兑现赔偿款。

  

  案例二

  

  吴某与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邻水县法院依法判决,确认由夏某向吴某支付货款5000元。判决生效后,夏某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吴某遂向邻水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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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夏某,催促其尽快还款,但夏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躲避不见。因夏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拒不提供真实财产情况,邻水县法院对夏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等执行强制措施,但夏某仍拒不如实报告财产及履行还款义务,并拒绝缴纳罚款。

  

  经进一步调查,执行干警发现夏某与多名案外人长期有大额交易,有能力履行义务,遂将夏某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经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并完成全面侦查取证和移送线索的证据转化工作后,检察院随即提起公诉。最终邻水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夏某在审理过程中已全额履行还款义务并缴纳罚款,依法对其判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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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

  

  据悉,为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近日,邻水县法院联合邻水县检察院、邻水县公安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20条,针对当前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明确了信息沟通与反馈、线索移送、自诉案件办理等事项。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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