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刘大姐,我们是邻水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你有一笔1万元的执行案款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近日,邻水居民刘大姐很是“苦恼”,她说一个人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三番五次地给她打电话,告诉她有一笔案款需要她领取。
刘大姐在邻水县城经营着一家副食店,随着近年来反诈宣传的普及,刘大姐的反诈意识得到增强,她始终奉行“幸福生活要靠自己打拼”,从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因此,当面对法院干警10余次的电话沟通时,刘大姐每次都选择挂断电话,始终没有提供银行账号、家庭住址等信息。
刘大姐的举动,让垫江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刘燚犯了难,他不知道应该怎样将手上的案款“送出去”。
事情还得从2016年5月说起。刘大姐经营的副食店被张某盗窃了1万元现金,该案当时未能锁定犯罪嫌疑人,直至2019年,重庆市垫江县公安机关在侦办其他案件时,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被缉拿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垫江县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并责令张某退赔刘大姐1万元。
该案移送执行后,法院查明张某正在服刑,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直到不久前,案件执行有了新进展,垫江县人民法院将1万元案款执行到账。
收到案款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刘大姐,但刘大姐反诈意识很强,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不透露自己的银行账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执行法官遂向刘大姐户籍所在地邻水县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执行。
邻水县人民法院收到协助执行通知后,立即派人展开调查。通过户籍地查询和社区网格员的帮助,执行干警很快找到了刘大姐的居住地址以及副食店地址。
为了能将执行案款尽快交到刘大姐手中,两地法院干警决定一同前往刘大姐经营的副食店,上门发还案款。
“这是我们的证件……”法院干警首先出示了工作证件,刘大姐依旧半信半疑:“我要打公安局电话核实一下。”
“刘大姐,我们是邻水县人民法院的,他们是垫江县人民法院的。你看,我们开的警车来,穿着工作制服,还出示了工作证。你的副食店之前是不是被偷过1万元,今天我们就是将这1万元送还给你。这是我们带来的现金,现在就现场支付给你。”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解释和公安机关的证实,刘大姐这才相信,真是给她“上门送钱”。
“刘大姐,这是1万元整,你清点之后再签收。”
“不用点了,我现在完全相信你们。”刘大姐的脸上乐开了花。
至此,这笔被“拒收”的执行案款在两地法院共同协作下发放完毕。
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姚超文表示,虽然这次发放执行款多跑了路,但他们很高兴。这表明市民反诈意识的增强,市民能如此谨慎,受骗几率就会大大降低。(邻水融媒 李勇 本报记者 卢琴)